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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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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8: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国防部、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首次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列为征兵的主要对象。这是我国新兵征集工作的一次重要改革,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工作,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要意义
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对于建设信息化军队、实现军队跨越式发展、提高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趋势,走开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路子,从高起点上加强士兵队伍建设,推进军队人才战略工程的重要方面;更是适应国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强大生力军的重要途径。
二、征兵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我校主要征集对象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2011级新生,高职(专科)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0岁。
(三)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学校所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时间和办法。应征报名从10月18日开始。应届毕业生须在网上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下载打印后,持此表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在校生报名须填写《应征入伍报名表》并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由学生本人交到学校征兵工作办公室,女性在校生同时还须在网上报名。应征时间截止到11月5日。
11月1日开始上站体检,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应征人员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朝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二、优抚安置政策
(一)经济优抚政策
1.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1.8万元的优待金。
2.凡从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役并复学的,一次性发给3万元的助学金。
3.每名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
4.具有本市户口的退役士兵,在申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时优先配售。
(二)就业安置政策
北京市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享受以下就业安置政策:
1公务员考录。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
2事业单位招聘。全市每年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3国有企业招聘。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4非公经济组织招聘。北京市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5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享受国家和北京市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7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对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8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其他优待政策
1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的,由学校研究确定。
3对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学生,学校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可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4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5应征入伍学生入伍后,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6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学校复学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参照中国传媒大学参军退伍学生复学后学费减免办法执行)。
7应征入伍学生服现役期间内因公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并由学校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8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9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本科生在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也可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10毕业生应征入伍第二年可以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每一个有志青年的责任。军营是铸造人生、培养英才的大熔炉;是磨砺意志、锤炼人格的大学校;是施展才华、实现理想的大舞台。莘莘学子,国之栋梁。国家的繁荣昌盛需要你们,国防建设的现代化同样需要你们,请赶快行动起来,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主动肩负起时代和民族的重任,积极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
学校征兵办公室(武装部)地址:44号楼西侧二层
联系电话:6578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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