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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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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3 18:5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肇始于南洋公学初期。1901年,南洋公学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等课程。这是交大法学教育的前身,也是中国最早的法学教育之一。从南洋公学走出去的著名学者王宠惠(耶鲁大学博士、中国首任国际常设法院大法官)、徐谟(联合国首任中国籍大法官)、李叔同(翻译了中国最早的国际私法著作)等曾对中国早期的法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专业于1985年恢复,是我国最早的经济法硕士点之一。2008年,法学院正式成立,旨在建设一所“高起点、国际化、研究型”的国际一流法学院。2011年,法学学科成为西安交通大学“985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之一,其中国际经济法与比较法学科被确定为拟建世界一流学科。2012年,法学学科首批获得由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评审批准的两个国家级高水平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现已形成“法律治理学”(Law and Governance)交叉学科博士点、法学硕士(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本科的完整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了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学院现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密歇根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专业教师五十余人,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腾飞人才”特聘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12人、教授17人、副教授15人。  
法学院与英国剑桥大学、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德国马普国际私法研究所、欧洲大学研究院、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国际一流院校和科研机构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已选派学生前往这些校院所学习深造。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有望获得2018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985工程”院校;或所在学校为“211工程”院校,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或2012年学科排名前20%学科中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且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2. 本科为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报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推免生;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只限申报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推免生。
三、申请材料
1.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
   下载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中
2.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 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它外语水平的证明材料;
4. 本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 (含校级及校级以上);
5. 本科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证明材料;
6. 本科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参与科研等研究成果情况证明材料;
7. 身份证和学生证。
四、申请流程
1. 将以上材料打包,命名为“学校+姓名+申请专业”,发送至: xjtuxly2017@126.com,邮件标题以“学校+姓名夏令营申请”为名。
2. 注意事项:申请表doc格式及JPG图片格式扫描件(签字盖章)各一份发送,其他申请材料文件均使用JPG图片格式扫描件(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3. 申请只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待通过审核后再行通知。
4. 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截止日期:2017年6月10日。
五、审核录取
1. 学院根据申请人资料审核后,择优选择约20名同学参加此次夏令营活动。
2. 录取工作于6月下旬完成,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主页网站公布未公布者即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六、活动安排
本次夏令营活动时间预计为7月5日至7月7日,将包括讲座、与导师交流、参观、推荐免试生面试等内容,具体日程安排于营员报到时发放。
七、招生优惠政策
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面试情况以及在夏令营期间的表现,评选出优秀营员,提供相应的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分为A、B两档标准:
A档:优秀营员如获得所在学校的研究生推免资格,可以直接拟录取(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名单为准);
B档:优秀营员如未获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推免资格,如果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线)后,参加复试后,表现优异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拟录取。
八、注意事项
1. 我院将为营员提供夏令营期间在西安的食宿(西安地区的营员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外地学校学生前往西安的单程硬座(请妥善保管车票,以便报到时提供)。
2.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参营资格。
3. 公布名单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营资格,营员报到后应全程参加夏令营活动,无故缺席者将被取消营员资格。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联系老师:尚老师      
咨询电话:029-82668124          联系邮箱: fxjw@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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